臺中市教育局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之「共用雲端硬碟」預計自111年11月30日(星期三)起停止服務並永久刪除案
發佈日期 :
2022-10-26
主旨: 有關本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(下稱資網中心)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之「共用雲端硬碟」預計自111年11月30日(星期三)起停止服務並永久刪除案,請轉知所屬師生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局111年6月16日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(諒達)暨資網中心111年10月20日召開111年10月例行工作會議決定事項辦理。
二、 囿於Google提供空間容量有限,且共用雲端硬碟未有更佳管理機制,肇生空間歸屬及違規使用等問題無法解決,爰資網中心於Google所建置之st網域使用帳號(*@st.tc.edu.tw,即學習帳號)暨tc網域使用帳號(*@tc.edu.tw,即公務帳號)業已自111年6月起停止新增「共用雲端硬碟」之服務。
三、 次依本局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送附件2所示,帳號管理員已針對空間容量超限使用者寄發說明信件,併請使用該功能者盡速進行資料備份移轉,期能進一步解決共用雲端硬碟管理問題,有效管理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。
四、 再依本局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送附件1所示略以,學習帳號之管理事宜,得由資網中心自訂管理政策或應遵循事項,並經公告後據以執行,服務對象有配合之義務,公務帳號之管理事宜準用之。爰此,旨案預計依限辦理,徹底解決共用雲端硬碟管理問題,併予提升Google空間容量使用效能。
五、 審酌旨案事涉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之資料維護權責,為避免共用雲端硬碟被刪除前未及自行備份,造成雲端儲存資料損失,請切實宣達旨案,以維個人及貴校權益。本案併自111年10月20日起分別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暨教育服務網公告周知(公告類別:資網中心)。
六、 本案倘有疑義或未盡事宜,請洽詢資網中心系統發展組,聯絡方式有二,請擇一辦理即可(建議優先採用電郵辦理):
(一) 電郵:service@st.tc.edu.tw,資網中心收訖電郵後將回信確認,倘寄信之日(第0天)後第2個工作天仍未收到回信,再請致電聯絡。
(二) 電話:04-23952340分機140、141、142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局111年6月16日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(諒達)暨資網中心111年10月20日召開111年10月例行工作會議決定事項辦理。
二、 囿於Google提供空間容量有限,且共用雲端硬碟未有更佳管理機制,肇生空間歸屬及違規使用等問題無法解決,爰資網中心於Google所建置之st網域使用帳號(*@st.tc.edu.tw,即學習帳號)暨tc網域使用帳號(*@tc.edu.tw,即公務帳號)業已自111年6月起停止新增「共用雲端硬碟」之服務。
三、 次依本局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送附件2所示,帳號管理員已針對空間容量超限使用者寄發說明信件,併請使用該功能者盡速進行資料備份移轉,期能進一步解決共用雲端硬碟管理問題,有效管理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。
四、 再依本局中市教資字第1110049292號函送附件1所示略以,學習帳號之管理事宜,得由資網中心自訂管理政策或應遵循事項,並經公告後據以執行,服務對象有配合之義務,公務帳號之管理事宜準用之。爰此,旨案預計依限辦理,徹底解決共用雲端硬碟管理問題,併予提升Google空間容量使用效能。
五、 審酌旨案事涉學習帳號及公務帳號之資料維護權責,為避免共用雲端硬碟被刪除前未及自行備份,造成雲端儲存資料損失,請切實宣達旨案,以維個人及貴校權益。本案併自111年10月20日起分別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暨教育服務網公告周知(公告類別:資網中心)。
六、 本案倘有疑義或未盡事宜,請洽詢資網中心系統發展組,聯絡方式有二,請擇一辦理即可(建議優先採用電郵辦理):
(一) 電郵:service@st.tc.edu.tw,資網中心收訖電郵後將回信確認,倘寄信之日(第0天)後第2個工作天仍未收到回信,再請致電聯絡。
(二) 電話:04-23952340分機140、141、14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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