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」第三點、第四點,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

發佈日期 : 2025-10-02 發佈者 : 鄭人事主任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