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」名稱修正為「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需關懷學生實施要點」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
發佈日期 :
2025-03-14
發佈者 :
曾輔導組長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秘(五)字第1144100401B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秘書處吳小姐,電話:(02)7736-7733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秘書處吳小姐,電話:(02)7736-773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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