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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、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

發佈日期 : 2023-03-07 發佈者 : 吳教學組長
(一) 教師資格:
1、 公立學校(不含偏遠、離島、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)之編制內專任教師。
2、 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,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、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。
3、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。
4、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。
(二) 商借期限:112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。
(三) 服務地點:國教署臺北辦公室(工作地點: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,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)
(四) 辦理業務: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、課程及教學、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為範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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