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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1年度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」徵件

發佈日期 : 2022-11-22 發佈者 : 吳教學組長
(一) 推薦、報名方式:由推薦單位主動舉薦,或由有意願之被推薦者向推薦單位申請。
(二) 推薦、報名時程:推薦單位彙整推薦報名資料於112年3月31日前以公文函送至本局統一受理,由本局辦理初審後函送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。
(三) 評選方式:獎勵對象之選拔,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辦理;由本局辦理書面審查(初審),並由教育部組成委員會辦理決選審查事宜,決選名額以10名為原則,並得視當年度推薦數增減。
(四) 獎勵內容:獎勵名額個人組10名、團體組10名,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幀,並由教育部公開表揚,獲獎名單公布於CIRN本土教育資源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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